东莞市开展简易外控载货电梯专项整治行动
16日,记者从东莞简易外控载货电梯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,2002年起至目前,东莞市简易外控载货电梯(以下简称“简易电梯”)发生意外事故12宗,伤亡人数达12人,占全市特定种类设备事故的90%以上。会议要求从6月1日起至明年5月1日前,全市7500多台登记在册的简易外控载货电梯,要全部拆除。 危害:易引起人员高空坠落 据了解,简易电梯是按照《在用载货升降机的检验要求》改造而成、由单速曳引机驱动的,安装在工厂、商场或仓库等生产经营场所(不含建筑施工工地)使用的升降运输设备。其厢体沿固定导轨上下运行,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,不符合国家现行电梯安全技术规范GB7588-2003要求。目前全市仍有7500多台设备在使用。 据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东兴介绍,简易电梯结构相对比较简单,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均不符国家相关规定,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。在运行中,层门可在非平层的情况下打开,易引起人员高空坠落等。2002年起至目前,在用简易电梯发生意外事故12宗,伤亡人数达12人,占全市特定种类设备事故的90%以上,极度影响该市安全生产形势,因此必须淘汰。 日程:明年5月1日前完成整治 东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,该市即日起开展简易外控载货电梯专项整治行动,各镇街要在2008年5月1日前,完成对本辖区内简易电梯使用情况的核查整治工作。 整治行动共分3个阶段,其中今年5月是宣传发动阶段,6月1至2008年4月30日是整治阶段,具体措施包括:对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或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在用简易电梯,发现一台立即封停一台,限期在15日内解体报废;对超过检验期限的简易电梯,立即责令不再使用,限期在30日内自行解体报废,并在市质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科办理注销登记;对在检验有效期限内的简易电梯,做好登记备案工作,督促使用单位(个人)加强管理,保障安全运行,在检验期限到后立即督促使用单位(个人)在30日内自行解体报废,并在市质监局特定种类设备科办理注销登记;对拒绝停用拆除的单位(个人),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 20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是检查验收阶段。在整治阶段,市质监、安监部门将抽调安全监察员、行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,对拒绝停用报废简易电梯的使用单位做执法检查,依法强制封停设备;对在抗拒执法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简易电梯被取缔后又重新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,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法律责任。 难点:村属物业更换成本较高 据透露,简易电梯整治工作难点在村属物业,7500多台简易电梯也有相当分布在这些村属物业。由于这些厂房是村(居)委会在上世纪70、80年代建设,安装的是简易电梯。厂房是村里的物业,电梯换装也由村里负责。 “一些村有60多台电梯,每台换装费按7.5万算的线多万,开支不小。”市质监局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,整治简易电梯工作难点将在于村属物业方面。 “简易电梯一定要拆。”为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,市监察局也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。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,各级政府有责任协调解决特定种类设备存在的重大问题。 破解:政府为更换安全电梯开绿灯 刘东兴表示,市质监局将缩短电梯安装告知的行政许可时间,优先办理使用单位更换标准载货电梯的行政许可。同时要求电梯制造、安装单位在使用单位更换标准载货电梯时缩短安装时间。检验机构将优先安排更换标准载货电梯的检验,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新梯检验工作,并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。 为降低企业的成本,市质监局已召开东莞市制造电梯企业座谈会,帮企业联系电梯厂家,让电梯使用企业能以较优惠价格买到物美价廉的电梯。 (摘自:东莞日报)